咸阳市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 2024-02-13 11:36:58 来源:玻璃钢化粪池

  截止2021年7月31日16:00,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咸阳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99件,现将第十二批交办6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信访举报反映“1. 乾县灵源镇五星村秦泰商混对面的果园内有一个乾县灵源水泥房,该水泥房打混凝土和加工钢筋期间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并且锅炉房直接排放黑烟,污水乱排,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该水泥房没有一点环保手续,希望尽快处理。2. 乾县梁山镇杨家村的乾县永立固水泥房,该水泥房打混凝土和加工钢筋期间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并且锅炉房直接排放黑烟,污水乱排,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该水泥房没有一点环保手续,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乾县灵源镇五星村巨家组,企业名:陕西秦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2021年1月建成并投产,占地约2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主要生产预制钢筋水泥房,无环保、土地、安全等相关手续。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各类设备均未使用,生产的基本工艺不涉及废水排放,未发现污水、废气排放迹象,企业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村民居住。

  2.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乾县梁山镇先锋村杨家组,企业名为乾县永立固水泥预制厂,占地约9.9亩,主要生产预制钢筋水泥房。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且不能提供环保、土地手续,该企业四周无居民,距离最近村庄400多米,生产的基本工艺不涉及废水排放,现场无废水痕迹,现场检查时锅炉未运行。

  1.乾县工信局对该企业实施了断水、断电措施,责令企业立即对场内堆放的生产原料和产品于8月3日前清理完毕;乾县工信局要求企业立即完善环保、土地、安全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擅自生产;由市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拟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目前正在走处罚程序。

  责任追究:乾县灵源镇纪委对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灵源镇五星村副主任李军峰进行批评教育。

  2.7月8日乾县梁山镇政府已经发现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且选址位于一般农田,不符合选址要求,梁山镇政府当时联合阳峪土地所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7月23日前自行拆除水泥预制厂及其附属设施;7月25日,群众对该问题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行了信访投诉,7月25日下午,乾县梁山镇政府联合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自然资源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未按照7月8日检查时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生产设备拆除。乾县梁山镇政府当场责令该企业在8月5日前拆除所有设备及地面附着物,并对地面进行复垦。目前该企业已停产,生产用水、用电已被切断,正在清理生产原料及产品。

  责任追究:乾县梁山镇党委对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未对该企业核查上报的梁山镇先锋村监委会主任张强进行约谈。

  信访举报反映“礼泉县烽火镇礼泉西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边的烽火水泥房,该水泥房打混凝土和加工钢筋期间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并且锅炉房直接排放黑烟,污水乱排,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该水泥房没有一点环保手续,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烽火水泥房”实为陕西美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5月底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生产水泥制品预制件。该公司未办理立项、环保、土地、安全等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物质锅炉未运行,但有生产迹象,初步判断群众反映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该公司露天搅拌混凝土及切割钢筋环节;该公司工艺制作的完整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污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排入西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化粪池,统一收集处理。

  该企业属于“散乱污”取缔类企业,礼泉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7月26日下午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断水措施,7月27日,该公司生物质锅炉、钢筋弯曲机、调直机、蒸汽机以及7间半成品水泥房已全部搬离现场,剩余4间模具房已于7月28日下午搬离现场。

  责任追究:礼泉县烽火镇纪委对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烽火镇薄太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新锋、烽火镇包村干部唐亚凤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宇宏健康花城北边,有一个排污口,经常有黑色污水直接排至渭河,异味污染很严重,污染生活环境,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该排水口为渭河南北两岸咸阳城区段排污口应急改造工程D标段的4号排水口,系渭河南岸截流干管附属设施。基本功能是对咸阳桥至秦都桥及渭河南沿岸的污水进行截流、收集,泄涝及应急排水。溢流根本原因,一是由于西安地铁一号线三期地铁站点区间(渭河南岸韩非路站、白马河站、秦皇路站、安谷路站)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将沉井降水(地下涌水)排入市政管网,造成该排水口出现间断性溢流现象。二是由于负责收集处理咸阳市渭河南岸及沣西区域生活垃圾污水的南郊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目前无法收纳更多污水,导致沉井降水及雨水直排渭河。三是截污管壁内有黑色积淤,遇到管内水量增大时冲涮管壁导致产生黑色污水;四是陈杨寨中区市政管网尚未实施雨污分流,遇连续降雨时,沉井降水、雨水及生活垃圾污水混流汇入截流干管后,超出了南郊污水处理厂最大解决能力,导致雨污水满管造成溢流直排渭河。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防洪渠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场勘查现场研判,制定问题解决方案;现场安排管网养护单位组织人员对管网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淤,减少因沉井降水增大时冲涮管壁导致黑色污水外排现象;加大对地铁一号线三期实施工程单位沉井降水排放的日常检查,快速推进沉井降水专用管道的铺设工作,防止因水量增大而又出现黑色水体;督促南郊污水处理厂加快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进度,力争早日完工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加强对南郊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每日足量处理。

  信访举报反映“1. 秦都区光明路与白马河路交叉口,有两个大垃圾桶,垃圾桶内污水横流,异味污染很严重;2. 秦都区海泉湾公馆项目工地,土方作业过程中未做任何降尘措施,扬尘污染很严重,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1.群众反映的两个大垃圾桶,实为两个垃圾斗。该垃圾斗属于陈杨寨街道办事处环卫工人道路保洁后中转所用。检查时发现光明路与白马河路交汇处,垃圾斗南侧10米远的市政污水井有外溢现象,积存大量污水,臭气难闻。2.群众反映的问题为中旅·海泉湾公馆项目工地,建筑设计企业为中旅(咸阳)海泉湾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单位为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月25日,中旅(咸阳)海泉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绿苑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对项目5号楼北侧道路实施破碎作业施工。现场发现,该工地在破碎作业过程中进行了洒水抑尘,但在收拢建筑垃圾作业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抑尘降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1.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对垃圾斗进行了清理,冲洗及消杀;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垃圾桶周边外溢的污水痕迹进行了清洗冲刷;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对接市政管理部门,对该溢水井进行疏通,确保该问题彻底解决。

  2.由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针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未采取抑尘降尘措施”问题,对项目施工方予以约谈;由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现场下发责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整治,并将扬尘治理的绿牌更换为红牌;由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项目施工方(浙江绿苑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处以十万元罚款;由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监督该项目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6个100%”标准。

  信访举报反映“乾县步家巷西段口味之缘炒菜馆将风机安装在明德成小区内部,每天早上八点半至中午两点,下午四点半至晚上十点,风机运作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该店名为口味之缘餐饮店,店面面积约60平方米,主要是做中式快餐经营,该店属临街门市,南、北方向均为居民单元楼,该店使用的抽风机安装于室外,与居民单元楼距离仅为10多米,抽风机开启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7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工作人员在抽风机运行时,对饭店前后两处噪声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为未超标。

  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协调该店将抽风机移至室内,以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7月27日,已整改安装到位。

  信访举报反映“彬州市龙高镇甘池村三组,张晓芳家的养殖场,猪粪便常年露天堆放,导致非常严重的异味污染。近期将1300头的死猪瘟,在村上到处乱丢,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信访问题反映的张晓芳家养猪场为彬州市同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地址在彬州市龙高镇龙马村,属于规模养殖。占地68亩,共有猪舍28栋,该养殖场相关审批手续齐全。该养猪场建有粪尿收集池、沼气池,粪便处理后经堆积发酵作有机肥使用。该养殖场无露天堆放的粪肥现象,但现场有残留异味。针对群众反映“近期将1300头的死猪瘟,在村上到处乱丢”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该养猪场2021年6月份至今未饲养生猪,处于空栏期,目前正在清圈消毒期间,不存在死猪及到处乱丢现象。

  彬州市农业农村局已对该养殖场粪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养殖场立即组织车辆清理粪污、整理地表。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针对该养殖场粪污处理不规范、未及时利用收集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针对场区仍有残留异味问题,要求该养殖场对化粪池进一步加固封闭,对堆肥场再次进行封闭覆盖,减少场区异味产生;同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对化粪池做加固封闭,每天对场区开展一次消杀,落实灭蝇消杀等措施,从源头杜绝异味产生。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阳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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