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特殊的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河南又一新规本月起实行

发表时间: 2023-12-14 19:52:13 来源:检查井

  工程有啥区别?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新建民用建筑等,应该建设什么样的人防工程?

  河南商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办法》公布,今年2月1日起施行。

  2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防办相关负责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

  发布会上,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霞表示,跟着社会发展,2014年实施的人防工程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人防“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一定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省政府格外的重视《办法》的修订工作,连续三年列入立法调研项目,2020年又列入立法审议项目。”陈霞说,省人防办配合省司法厅、省发改委3次到省内外调研,2次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去年9月,省司法厅在征求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形成了《办法(修订草案)》,经研究后,提交省政府审议。202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

  陈霞说,《办法》细化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的程序。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的依据、修改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征求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区域内,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人防工程控制性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权威性。

  B、在城市公园、绿地等地下空间开发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不能低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30%

  《办法》明确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做了界定,明确了兼顾标准。根据《办法》: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道路及其他设施(用地)等地下空间开发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的人防工程。《办法》通过界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合理规划利用地下空间的标准,确保人防法律和法规落到实处。

  2003年以来,我省施行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是按照首层建筑面积、基础埋深和楼层数等做核算,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存在申报材料多、审批时间长、计算方式复杂等问题,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办法》修订,全省统一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镇等区域的新建民用建筑和物流仓储建设项目的修建比例也进行了规定,这不仅增强了审批的可操作性,也使防空地下室的建设比例更加合理。

  《办法》规定:一是防空地下室在设计条件核定、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查时,建设单位不再向人防部门单独提出申请,变为由人防部门向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应建防空地下室配建比例、标准和战时用途等,一并在土地供应时明确;二是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入施工图联合审查,人防部门不再单独审查;三是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人防部门不再单独备案。

  通过《办法》修订,实现了人防行政权力的“瘦身”和审批流程的“再造”减少了腐败空间。

  河南商报记者发现,《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国家一、二、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修建比例依次为百分之八、百分之七、百分之六;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之外的城市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六;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重点镇等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四。

  防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防护级别、建设规模、空间位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条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如今,大多数小区都建设的有地下停车场,有的小区还有地下储藏室,这些与人防工程有啥不同之处?

  陈霞说,小区应该按规定配备一定比例的防空地下室,在使用方面,防空地下室可以按照“平战结合”的方式使用,“比如,平时可以用来停车等,到战时,会按照战时的规定来使用。人防工程是严禁进行售卖的,我们也会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管。”

  如何区分哪些是地下停车场、哪些是储藏室、哪些是人防工程?陈霞表示,人防工程的建设标准要比一般建筑严格许多,可以抗8级地震。目前,他们正在要求建设方对人防工程部分设置标识,此外,大家想知道的话,也可以向建设方咨询。“还有一个小技巧,大家在地下室可以看有厚铁门的地方,一般都是属于人防工程。”

  新修订的《办法》对人防工程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这些新要求实施后能够为人防工程建筑设计企业解决哪些问题?

  对此,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处长曹裕军表示,《办法》精简了人防工程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明确了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降低了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等,切实为企业松绑,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比如,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为降低物流仓储用地项目建设成本,《办法》对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比例进行了大幅度降低,规定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这一比例,仅为我省确定的重点镇修建防空地下室比例4%的一半,不及全国最高的北京市、浙江省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修建比例的20%,仅占上海同类型项目比例的40%。

  《办法》实施后,我省统一按照物流仓储用地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防空地下室,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另外,经综合测算,《办法》修订后,我省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区间,由老标准的6.13%~12.37%大幅度降低至6%~8%。物流仓储用地项目更是降低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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